“一国两(liang)制”方针符合国家(jia)和民族的根本利益,是实现国家(jia)统一,保持特区繁荣稳定的最佳(jia)制度安排。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(fang)针的法律化、制度化。在“一国”方面,特区是国家不可分离的部分,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。中央行使对特区的全面管治权,包括直接行使的权力和对特区高度自治权的监督权。特区负有维(wei)护国家主权、安全(quan)、发展利益的宪制责任。在“两制”方面,中央授予特区享有高度自治权,实行“澳人治澳”,保持澳门(men)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。基本法是“一国两制”方(fang)针政策的法律(lv)保障,要贯彻落实“一国两(liang)制”的(de)方针政策,就必须严格依照基(ji)本法治理。
Copyright © 2008-2018